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製藥少東 外遇賠妻三千萬

製藥廠少東吳宗明外遇,他同意將藥廠欠他的一億六千萬元送給妻子,事後卻翻臉不認帳。吳妻拿出協議書,提告先討三千萬元款項,最高法院審理認為,吳對婚姻不忠而立協議彌補對妻子的傷害,協議有效,判五洲製藥給付吳妻三千萬元,全案定讞。



吳宗明(四十八歲)和妻子二○一○年十一月四日簽協議書,協議書記載,吳有不忠行為導致婚姻破裂,他為能挽救婚姻,同意將名下財產送給妻子;吳也同意將他持有五洲的一億六千萬元債權,全數轉讓給太太。



夫妻倆前年一月十六日到咖啡廳,商討財產協議書、本票事宜,吳宗明卻撕碎財產協議書及面額五億元的本票,並丟入垃圾桶和馬桶沖掉;他遭妻子控告毀損,日前被判刑六月、可易科罰金定讞。



轉載來源:聯合報 記者林志函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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